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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修改。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这部法律施行以来,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详情]
万山区计生协开展“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
5月28日,万山区计生协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区妇幼保健院、谢桥街道计生协等单位到谢桥街道城南驿社区开展以“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详情]
玉屏计生协到新店镇调研指导优化生育政策服务工作
为落实好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的实施,近日,玉屏自治县计生协副会长张阳一行到新店镇调研指导优化生育政策服务工作。[详情]
虽小犹大:惠及2.49亿人!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9亿人,同比增加300.41万人,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1069.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38%。[详情]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详情]
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详情]
国家卫生健康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每个家庭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详情]
政策解读|《铜仁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经铜仁市人民政府同意,《铜仁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地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署发〔2011〕156号)已实施12年,后来又陆续出台《铜仁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铜府办发〔2015〕174号)、《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详情]
最高600元!贵州已执行!赶紧登记!
2023年10月1日 我省新增的 “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生育报销政策” 正式执行 截至10月18日 我省基本医保产检登记达14501人 基金支出81.41万元 以前 我省居民医保没有生育产前检查报销待遇 新增的生育产前检查报销待遇[详情]
国务院: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国务院近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详情]
多项利好!贵州生育保障放大招
为更好维护我省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完善我省生育保障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
五部门联合发布《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相关部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详情]
多项利好!贵州生育保障放大招
为更好维护我省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完善我省生育保障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
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在三孩生育政策背景下,构建“生—养—育”全过程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升生育支持政策的全程性、包容性和前瞻性,营造生育友好的政策与社会环境,不仅蕴含了我国应对低生育率问题的基本理念,也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详情]
一图读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
一图读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 [详情]
中国计生协多项成果在2024健康中国发展大会上发布
日前,2024健康中国发展大会暨健康中国行动五周年成果展在河北雄安举办。全国爱卫办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国计生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学军出席并致辞,全国卫生健康领域各界代表1500余人参会。[详情]
贵州铜仁:创新开展计生协“会员活动日”暨“托育服务宣传月”宣教活动
5月29日,铜仁市以“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系列活动在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团结广场举行。[详情]
碧江:开展“优生优育惠万家,科学育儿助成长”暨家庭健康促进活动
为进一步普及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树立文明、理性的婚育观念,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连日来,碧江区计生协联合铜仁西南妇女儿童医院流动人口计生协到正光社区开展“优生优育惠万家,科学育儿助成长”暨家庭健康促进活动。 [详情]
玉屏自治县:到朱家场镇调研督导计生协工作
近日,玉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计生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梁军一行到朱家场镇调研督导计生协工作,朱家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茹琪,镇专职副会长殷家慧等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