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计划生育协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计生困难家庭扶助中心、省人口健康基金会:
《省计划生育协会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支持贵州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省计生协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8月8日
省计划生育协会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支持贵州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以下简称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支持贵州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意见》(国计生协〔2022〕13号,以下简称《意见》),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全面推进全省计生协改革转型和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贡献力量,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和计生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意见》结合我省人口发展变化形势,进一步强调了发挥计生协组织作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从六个方面重点支持贵州计生协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充分体现了中国计生协对贵州计生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意见》政治站位高,支持措施实,为做好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计生协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计生协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抢抓新机遇,担当新使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抓好任务措施落实,全面推动计生协改革转型,助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实施,助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细化明确任务分工
(一)着力构建新时代婚育文化。争取中国计生协指导支持,创新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员队伍培训,构建计生协宣传教育服务体系。积极争取中国计生协试点项目支持,认真实施省级试点项目,加强新时代婚育文化建设,打造新环境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修身齐家、孝老爱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责任共担、代际和谐、家庭和睦的新时代婚育文化。争取中国计生协帮助协调《中国人口报》《人生》杂志等国家级媒体,充分利用省级主要媒体平台,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扩大我省计生协工作影响力。(牵头领导:刘体辉;责任单位:群工部)
(二)大力提升优生优育指导能力。争取中国计生协指导支持,广泛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深入实施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推动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和亲子服务辅导员培养,着力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优生优育指导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体系化服务能力。争取中国计生协支持开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认真实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探索计生协助力婴幼儿照护服务新模式。(牵头领导:刘体辉;责任单位:群工部)
(三)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争取中国计生协指导支持,积极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试点项目,切实服务群众健康需求。(牵头领导:唐 兵;责任单位:项目部)
争取中国计生协项目支持,加强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家庭健康服务;深入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加强家庭健康指导员建设和培训工作,构建家庭健康促进服务体系。(牵头领导:刘体辉;责任单位:群工部)
争取中国计生协协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支持,扩大“幸福微笑——救助唇腭裂儿童”救治规模,加强唇腭裂儿童筛查、术后回访和项目宣传推广工作。(牵头领导:唐 兵;责任单位:项目部)
争取中国计生协协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支持,积极开展中国大病社会救助平台——“贵州省困难家庭大病患者社会救助公益项目”,加大大病救助平台(贵州专栏)宣传推广力度;实施“健康援助行动——基层医疗装备联心助医计划”,帮助基层改善医疗救治条件,提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助力县、乡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领导:唐 兵;责任单位:扶助中心、基金会)
(四)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积极实施中国计生协生殖健康综合试点项目,认真实施我省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和医疗机构,大力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素养和水平。加强青春健康项目工作,争取中国计生协在我省扩大实施青春健康高校项目、家长培训项目,对我省青春健康师资培训给予倾斜,加大青春健康主持人和同伴教育培训力度,构建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体系。在中国计生协指导支持下,制作青春健康线上课程并加强宣传推广,拓展青春健康教育服务新模式。(牵头领导:唐 兵;责任单位:项目部)
(五)加大计生困难群众帮扶力度。争取中国计生协指导支持,以计生特殊家庭、计生困难家庭为重点对象,构建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服务体系。围绕心理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扎实实施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加强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指导力度,进一步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认真实施“生育关怀——送温暖”项目,开展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持续扶助关怀计生困难家庭。(牵头领导:唐 兵;责任单位:项目部、扶助中心、基金会)
(六)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在中国计生协指导支持下,建立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构建群众权益维护服务体系。争取中国计生协支持,加大指导力度,积极实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权益维护项目、新市民健康行动等项目。(牵头领导:刘体辉;责任单位:群工部)
三、强化保障措施到位
(一)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全面深化省、市、县计生协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承接与“六项重点任务”相关的公共服务,推进工作转型发展。争取中国计生协指导支持,加强我省计生协组织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探索推进县乡计生协一体改革,推动计生协改革向基层延伸;积极申报实施中国计生协基层能力建设试点项目,认真实施我省乡级计生协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项目,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牵头领导:刘体辉;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干部素质,为加快计生协改革转型提供能力保障。积极争取中国计生协对我省市、县两级计生协干部培训交流予以支持;争取中国计生协各类培训班、挂职锻炼和对外考察交流向我省倾斜;争取中国计生协专门为我省举办一期计生协干部培训班。(牵头领导:刘体辉;责任单位:各部室、扶助中心、基金会)
争取中国计生协协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支持,积极开展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基层疫情防控人员培训;加强与卫生健康有关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联合协作,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工作。(牵头领导:唐 兵;责任单位:扶助中心、基金会)
(三)强化组织实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省实际,主动作为、敢闯敢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加强与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汇报对接,积极争取中国计生协有关部门明确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我省计生协改革转型发展。积极配合做好《意见》实施的跟踪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牵头领导:龚仲明;责任领导:刘体辉、唐 兵;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意见》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地落实,决定成立省计生协贯彻落实《意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龚仲明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正厅长级)
副组长:刘体辉 省计生协秘书长
唐 兵 省计生协二级巡视员
成 员: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计生困难家庭扶助中心、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体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计生协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制定、统筹协调、对接联络、调度推进、总结评估、情况报告等工作。由省计生协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计生协定期研究《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各责任部(室)、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强化跟踪管理、调研督导,确保全面完成。要加强协作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合力推进任务完成。
(三)加强调度推进。对《意见》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实行按月调度。相关责任部(室)、单位于每月第 3个工作日前将上个月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10日前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按程序呈省计生协领导审阅,适时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和中国计生协,并发各部(室)、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配合中国计生协做好跟踪评估工作。
(四)严格纪律作风。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作风过硬不过夜、健康卫士勇担当”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扎实推进《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试点项目落地落实。对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