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注意:铜仁主城区只有这两天可以燃放烟花!

为让铜仁天更蓝、地更洁、风更爽,铜仁市专门出台了《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作了明文规定,并于2020年1月10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农历除夕12时至正月初一24时、正月十五12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条例》中提到的中心城区,是指碧江区、万山区、铜仁高新区的建成区及需要加强管控的区域


这些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科研机构、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区等;


2、文物保护单位;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场所;


4、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贸集市、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机场、车站码头、隧道等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6、停车场、地下通道、人防设施、人行天桥、城市桥梁、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


7、燃油、燃气、输变电等能源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这些区域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碧江区


市中街道:环北街道清水社区、两板桥社区、板桥社区、北门社区、北关社区、响塘龙社区、桂花塘社区、桐梓巷社区;


灯塔街道:灯塔社区、龙田社区、滨江社区、矮屯社区、白岩溪社区、打角冲社区、正光社区;


锦江街道:梵净山社区、铜江社区、熊家屯社区;


滑石乡:三寨村、巴蕉村;


河西街道:双江社区,文笔峰社区,大江坪社区,广场社区,花果山社区,凉水井社区,新华社区湾头组、凉水井组、杨家湾组、大土湾组、桐木坪组、长岩坡组、韩新区组、浅滩组、枫木坪一组和二组、坝地岗一组和二组、韩家坪一组和二组;


川硐街道:坞坭社区,川硐社区大坳组、木秀坪组、格落坡组、姚家庄组、新寨组、洋麻塘组、龙凤场组、街上组、云盘组、广场组、堰边组、坝关组、蛤蟆口组及凉湾村。


万山区


仁山街道:仁山社区、唐家寨社区、贵苑社区、木杉河社区;


谢桥街道:谢桥社区、冲广坪社区、城南驿社区;


丹都街道:河坪社区、楚溪社区、旺家社区、龙生社区、龙都社区、丹苑社区。


仁高新区

工业园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将受哪些处罚


1、违反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2、擅自移动、损毁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标识标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恢复原状的,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在物业服务企业、酒店、宾馆等经营管理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经营管理者未履行告知或者劝阻、报告义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5、烟花爆竹销售者未在销售场所张贴烟花爆竹管理有关规定或者未如实记录销售信息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6、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