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厚植尊重生育社会土壤(中国人口报评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发布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社会积极行动,从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等方面破题,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各地各部门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制度环境与文化氛围的过程中,“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作为一个核心理念,成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精神底色和鲜明亮点。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人口问题展开了很多讨论,在此过程中,人们对生育的价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生育具有家庭和社会两个层面的价值,生育的家庭价值包括天伦之乐、抵御风险、代际赓续和养老送终,而生育的社会价值则体现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本方面。中央《决定》首次提出“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了精神指引。

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就要在价值层面肯定家庭生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厚植尊重生育社会土壤。社会是人的社会,生育对于家庭和社会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过去几十年来,我国充沛的劳动力资源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本支撑,家庭生育不仅给家庭带来了欢乐,同时也为经济社会进步提供了澎湃动力。近年来,我国居民平均初婚年龄不断推后,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在这种现象的背后,既有年轻人家庭观念淡化或倾向“先立业、后成家”的主观因素影响,也有就业压力大、经济负担重导致婚育推迟的客观因素制约。能否解决好群众面临的婚育压力,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系到生育政策的实施成效。这就需要各地各部门将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体现在扎扎实实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让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更多体现对家庭生育的关怀,更好回应年轻人对现实的关切,展现生育支持的政策温度。

厚植尊重生育社会土壤,就要在实践层面给予生育主体全面支持。当前,影响群众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是经济社会因素,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措施不配套、不衔接,是制约群众生育的痛点和难点。如何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更好地实现家庭“生得优,养得起,教得好”的政策目标,考验着各地各部门的施政智慧。需着力构建系统性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仅要聚焦于“生”,还要在养育、教育等全生命周期给予生育主体全面支持,一体解决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等多方面实际困难,以普惠化的公共服务、人性化的福利保障,精准回应生育主体的生育意愿,满足他们的生育需求。

厚植尊重生育社会土壤,就要在文化层面倡导新型婚育观,提倡适龄生育、优生优育。适龄青年普遍性的晚婚晚育,固然是年轻人在成家与立业之间作出取舍的理性选择,但也在客观上加剧了高龄生育风险。要正视年轻人家庭观念的变化,更要重视经济社会因素对年轻人家庭观念的影响,与年轻人多交心,在帮助他们破除阻碍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现实因素的同时,用心用情做好婚恋教育,引导年轻人树立新型婚育观,破除一些人存在的功利化、“理想化”倾向。需要在全社会加大人口形势与新型婚育观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我国人口的结构性变化,理解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人是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目的是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家庭在生育中的主体作用,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只有社会各界真正树立起对生育社会价值的正确认识和切实尊重,才能形成家庭友好、生育友好的现实土壤。我们坚信,在尊重生育的社会环境中,广大生育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定会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