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善政提速升级,黏合“想生”与“敢生”裂缝
“生娃减税”红包来了。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截至29日12时,已有超过100万纳税人完成了填报。这项减税惠民之举,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增添了一抹暖色。公众“秒收”利民红包的背后,更是生育善政的升级提速。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前后不过半年时间,“减税红包”已经发到千家万户的手中。这既是国家对民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支持,更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坚定不移。从现实来看,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合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这根弦必须时刻紧绷。
“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多年低于国际警戒线。与此同时,受适婚人口总数下降影响,近年来结婚率持续走低,不婚、晚育的现象非常普遍。多重因素叠加,生育话题持续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对育龄人群来说,生育信心不足主要源自“生不起”的焦虑。根据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有生育二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后顾之忧是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而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调研数据,我国“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仅为1.66个,比“80后”低10%。
“一切社会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经济问题。”有效提振生育意愿,亟需生育观念的重塑,更需要加大“真金白银”的投入,以经济调解作为关键抓手。通过税改杠杆调收入,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只有把育儿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蛋糕做大,科学精准降低计税基数,切实减轻个税负担,让“养娃一族”得实惠、有福利,才能缓解生育养育的痛点,抓好后继有人的国之大计。
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有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调研显示,“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项目的获益人数最多。“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群体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比例最高、减税额最多。
由此可见,越是吃劲的地方,越要润滑加油。越是承压群体,越要减负纾困。这才符合税收公平的基本原则。将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扣除,增列为第七项内容,既是个税完善“扩容升级”,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覆盖,也是“民有所呼、政有所应”的良性互动。
自三孩政策落地以来,支持服务生育的务实举措纷至沓来,瞄准痛点难点逐个击破——有的地方直接“发钱”鼓励生娃,有的地方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门诊报销,多个省份修订计生条例,增设育儿假、男性陪产假,各地加快建设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提升公共照护能力。纾解生育焦虑,更多精准减负的“大招”在路上。
全面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亟需公共政策设计的精雕细琢,着力解决育龄人群急难愁盼的问题。只有打好政策组合拳,“望得见”公众的难处,“提得出”有力的对策,才能化压力为浆糊,黏合“想生”与“敢生”之间的裂缝。